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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争房生隙,梅江法官巧调续亲情

0人浏览   2025-06-17 21:18:00

“爸,这房子是当年白纸黑字写了分给我的!”黄文远攥紧拳头,声音因激动而颤抖。

“我是你爸!我说不给就不给!”黄国栋拍案而起,怒目圆睁。

2024年的一个夏夜,在广东省梅州市某小区内,黄文远与父亲黄国栋发生了激烈争吵,到后来双方都动手推搡起来,经警方介入才暂时平息。

这是一场因安置房产权分配引发的家庭纠纷,之后,黄国栋将儿子黄文远告上了法庭,请求撤销对儿子房产和车位的赠与。

拆迁分房起嫌隙

黄国栋的父亲有一栋自建房,老人离世后,房屋成为了黄国栋和弟弟黄国辉的共有财产。2016年,该房屋拆迁,经兄弟二人协商,黄国栋夫妇、黄国辉夫妇和黄文远分别置换了一套安置房,黄国栋、黄国辉和黄文远分别置换了一个车位,并在拆迁办进行了预登记。

2019年,黄国栋一家搬进了安置房,但不久之后,黄国栋的妻子李丽珍就因病去世了。黄国栋父子到公证处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属于李丽珍的安置房产权份额由黄国栋和黄文远共同继承。

然而黄家的宁静就此被打破。妻子离世后,黄国栋找了个新老伴,这让作为儿子的黄文远一时无法接受,加上生活琐事引起的摩擦,父子之间起了嫌隙。

“孩子等着户口上学,我爸却拖延着不办产权证!”法庭上,黄文远对黄国栋颇有怨言。

2023年,黄文远的孩子即将到入学年龄,为了让孩子落户就学,黄文远催促父亲办理产权证,但黄国栋不甚积极。双方为此争吵了好几次,却谁也不肯让步,黄文远只好购买了另一处房产,搬离了父子俩共同居住的房屋。

父子反目上公堂

“您作为房屋被征收人,原则上可以申请变更预登记人,但一般要经原来的预登记人确认才予以办理。”2024年3月,黄国栋走进拆迁办,咨询是否可以变更安置房的预登记人。在得到工作人员答复后,他表示要暂停办证程序,待父子协商后再行办理。

黄国栋“叫停”办证的行为彻底激怒了黄文远,双方爆发了肢体冲突。经当地司法所调解不成,黄国栋诉至梅江区法院,请求撤销两套安置房和一个车位的赠与,黄文远愤而反诉,要求父亲配合办理产权登记。

承办法官杨赞锋阅卷发现,虽然黄国栋想要撤销两套安置房和一个车位的赠与,但黄文远获得产权的途径却有所不同。预登记在黄文远名下的安置房和车位,是由黄国栋兄弟共同赠与给黄文远的,按照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原本预登记在黄国栋夫妇名下的安置房,黄文远享有的部分产权是经法定继承获得的,不属于本案处理范围。

“判决不难,但父子亲情必然难以挽回,该如何化解这场情感交杂财产的纷争呢?”杨赞锋深深思索着。

情法交融破坚冰

2025年5月,案件如期开庭,虽然双方在法庭上针尖对麦芒,但杨赞锋捕捉到了两个细节:尽管黄文远已经搬离,但黄国栋仍保留着儿子居住过的卧室;而黄文远则非常尊重妻子,凡事都会询问妻子的意见。

庭审结束后,杨赞锋与黄文远的妻子进行了沟通:“老人家保留了你们房间里所有的物品,说明心里是惦记着你们的,你在文远心中分量重,希望你劝劝文远……”

为了弥合亲情裂痕,杨赞锋组织了多次“背对背”调解,一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一边引导双方道出心声。

“我不是要独占房子,是怕我爸被人哄着卖了房产。”

“我就一个儿子,不向着他能向着谁?”

在推心置腹的对话中,父子俩的亲情底色浮现出来。看着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杨赞锋趁热打铁,重新与父子俩协商产权分配方案。他注意到,两套安置房的面积差距比较大,预登记人为黄文远的那套安置房,面积比原本预登记人为黄国栋夫妇的那套要小得多。

“我儿子一家四口,人多,可以把大房子给他,小房子留给我。”调解中,黄国栋主动作出了让步。

“这个方案我接受,预登记在我名下的车位在小房子附近,为了生活方便,可以换给我爸。”黄文远表态。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面积较大的安置房归黄文远所有,面积较小的安置房归黄国栋所有,双方名下的车位也按照便利原则进行了对调。

“你爸对你是嘴硬心软,记得多带两个孩子回家吃饭。”签完调解协议,杨赞锋对黄文远提醒道。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南方+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钟梁

【作者】 张柳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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