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麟游法院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现本案执行到位金额245000元,到位率70%,剩余案款正在分期履行中。 2023年11月,被执行人王某某,因未履行其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案款,在执行过程中,麟游法院依法冻结查封了王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限高”后,王某某被限制乘坐高铁、银行贷款,对其出行、生活等方面带来不便,而且在被该院发布悬赏公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老赖”这顶“帽子”使其工作也受到一定影响。2025年年初,王某某找到执行法官,表明其配合执行意意愿后,1-3月先后履行案款6.5万元。近期,经过其信用承诺、书面申请,麟游法院对其评定等级,作出解除相关信用惩戒措施,并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该案剩余95000元案款正在分期分批履行中。 ![]() 自运用甘棠信用积分暨等级管理制度以来,麟游法院形成“预警告知-失信惩戒-主动履行-信用修复”的良性循环,信用惩戒杠杆作用持续释放,司法权威与社会信用的正向互动不断增强。今年1至4月,该院通过采取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倒逼当事人主动履行52件,达成和解6件,修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3条,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7.9%。 作者:王岚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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