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享工资薪金税前扣除要点,解析税前扣除政策并分享典型案例。 一、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基本政策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1.工资、薪金支出包含内容 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是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什么是合理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依据以下原则: ①有制度: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注:有些企业没有最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导致薪酬管理无据可依,无论从审计还是税法的合规视角,薪酬管理制度的缺乏均不利于企业。 ②制度合理: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③调整合理: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④依法扣税: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 ⑤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特殊规定 1.国有性质企业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国企工资薪金超过核定工资,既不符合合规性审计要求,超过部分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企业支付给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的工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3.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1)支付给员工个人费用,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2)支付给劳务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与工资薪金无关。 4.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所得税处理 (1)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差价确定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规税前扣除。 工资薪金支出=(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行权数量 (2)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等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待期)方可行权: 会计处理: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 税法规定:等待期不得税前扣除。行权后,才可依规税前扣除。但是由于在等待期,会计已经计入相关费用,因此在等待期需要纳税调整。 纳税调整:工资薪金支出=(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行权数量 5.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 (1)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2)不符合条件的,按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 注:现在很多企业采用货币化的福利发放方式,如果福利的发放与工资保持同步,每月发放固定金额(例如,每月定额发放的通讯补贴),该部分福利费可直接计入工资,全额税前扣除。高温补贴虽然也属于职工福利,但是属于季节性的补贴,依然作为福利费限额税前扣除。 6.企业年终计提的工资只要在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准予税前扣除,不调整税会差异。 注:部分企业上一年度年终奖励,上年计提,计入成本费用,次年下半年发放,则该年终奖励不允许税前扣除。此处也是稽查的重点。 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典型案例 案例:雇佣主体和用工主体不一致 ,工资薪金由谁扣? 甲公司集团总部在上海,在各省设有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子公司的部分高管由甲公司任命。由甲公司任命的高管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工作地点为子公司机构所在地, 基本工资、各项福利和绩效奖由各子公司实际发放给个人。 子公司实际发放的工资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部分高管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解决思路:需要根据业务实质构建业务,甲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或提供管理服务 方法一:甲公司和各子公司之间实际形成劳务派遣服务,虽然甲公司没有劳务派遣资质,但不影响税务处理。子公司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在子公司按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税可由子公司预扣预缴。 方法二:甲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签订管理服务协议,定价为子公司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奖金,甲公司向子公司开票,子公司作为管理费在税前扣除。甲公司作为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税由甲公司预扣预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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